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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
1.北京市医事服务费收费和报销标准(单位:元)2.实名制就医(1)凭挂号条到诊室看病时,须主动向医师出示社保卡和病历手册,并保证病历手册的连续使用;住院时,须主动向医师出示身份证,社保卡留存住院处。(2)家属为患者代开药时,须主动出示患者身份证、社保卡、确诊医院的门诊病历(或出院诊断证明),并提供自身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及与患者关系。(3)严禁将社保卡转借他人或使用他人社保卡就医。3.交费交费时,应将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和交费单据一并交给收费人员,医保基金支付部分由医院垫付,参保人员仅缴纳个人自付、自费部分费用。交费后,认真核对单据上的各项内容,同时收好社保卡。4.相关检查、治疗及取药在做检查、治疗或取药时,医院部分科室要求再次出示社保卡或身份证核对患者身份,请您按医院要求出示社保卡或身份证等相关材料。5.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开药量的规定急性疾病不超过3天量,慢性疾病不超过7天量,行动不便的不超过2周量。患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精神病、癌症、脑血管病、前列腺增生疾病,病情稳定需…
1.工伤职工可以到哪些医院就医?答: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医疗机构就医(急诊除外)。(北京市工伤医疗机构名单可以到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2.工伤职工急诊未持卡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答:工伤职工在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工伤职工全额缴费结算,工伤职工应保存好相关结算单据及证明材料并交到所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向单位参保区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医疗费用手工申报。3.工伤保险报销标准?答:工伤医疗机构为工伤职工治疗工伤部位或职业病所需费用符合北京市工伤保险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标准(简称“三个目录”)规定的,工伤保险基金予以支付。4.工伤职工取得工伤证后如何就医结算?答:工伤职工在领取工伤证之后应持社保卡和工伤证到工伤医疗机构挂号就医,工伤医疗机构为享受待遇的工伤职工垫付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向工伤职工收取个人应付费用。5.工伤患者在工伤证下发之前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答:受伤人员在领取工伤证之前的医疗费用和工伤职工在外埠医治工伤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垫付,手工报销。受伤人员被确定为…
尊敬的工伤患者:根据京人社工发【2013】282号文件精神,自201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工伤保险社会保障卡就医(以下简称社保卡)。在我院就诊的患者请注意以下提示:一、已发放社保卡的工伤职工,就医时必须携带社保卡、《工伤证》,并按以下要求就医。(一)工伤职工门(急)诊就医1.工伤职工必须持社保卡和《工伤证》挂号。2.工伤职工就医时应主动出示社保卡、《工伤证》和《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以下简称《病历手册》)。3.工伤职工须持社保卡结算医疗费用。(二)工伤职工住院就医1.工伤职工应持社保卡和《工伤证》办理住院手续,并在入院当日使用社保卡办理入院登记。因故需要撤销入院登记的,必须使用社保卡办理。2.请及时将《工伤证》的“疾病诊断信息”页复印件交给主治医生,以提示临床按相关规定为患者诊治。3.工伤职工住院医治受伤部位或职业病期间,不能发生门诊工伤保险费用。二、工伤职工社保卡丢失(损坏)后,申请或补(换)社保卡期间就医者工伤职工应主动出示《工伤证》及《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由工伤职工全额…
1.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内容?答: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计划生育政策。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2.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答:(1)生育的医疗费用支付范围:①产前检查的医疗费用;②分娩的医疗费用。(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支付范围:职工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3.职工生育、计划生育就医可以到哪些医疗机构?答:职工可以到个人选择的定点医院、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的A类、中医、专科医院就医。4.生育、计划生育医疗费用能否在医院实时结算?答:①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参保女职工发生的生育、计划生育住院医疗费用可以持社保卡在医院实时结算;②门诊费用需全额结算,手工报销;③药物流产的住院医疗费用需全额结算,手工报销。5.产前检查费用如何报销?答:女职工在终止妊娠后将产前检查费用单据和相关证明材料一次性交单位,由用人单位负责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一、什么是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以下简称直接结算)? 答: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指,为解决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手工报销“垫资跑腿”负担重、报销周期长等问题,通过全国医保信息系统联网,实现的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即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包括三种情况: 1、跨省异地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2、跨省异地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3、跨省异地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二、已成功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定点医院怎样才能实现直接结算? 答:参保人员需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就医地已开通异地直接结算相关业务的定点医院实名就医,并执行就医地定点医院相关工作规定;办理就医登记、费用结算等手续时应主动出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三、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报销政策是什么? 答: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执行。 1. 就医地目录:不论是住院还是门诊,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均执行就医地的医疗保险政策。 2.参保地政策: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