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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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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答: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计划生育政策。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2.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

答:

(1)生育的医疗费用支付范围:①产前检查的医疗费用;②分娩的医疗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支付范围:职工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3.职工生育、计划生育就医可以到哪些医疗机构?

答:职工可以到个人选择的定点医院、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的A类、中医、专科医院就医。

4.生育、计划生育医疗费用能否在医院实时结算?

答:①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参保女职工发生的生育、计划生育住院医疗费用可以持社保卡在医院实时结算;②门诊费用需全额结算,手工报销;③药物流产的住院医疗费用需全额结算,手工报销。

5.产前检查费用如何报销?

答:女职工在终止妊娠后将产前检查费用单据和相关证明材料一次性交单位,由用人单位负责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