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怀柔医院 院级科研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调动我院职工开展临床医学研究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临床医学与基础科学相结合,促进人才培养,培育具有转化前景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同时也为申请更高一级课题奠定基础,医院在原科研骨干基金基础上增设学科交叉创新基金。
为确保科学、公正地遴选资助项目,合理使用基金,特制定院级科研基金管理办法。
第二章 院级科研基金分类及申报条件
一、学科交叉创新基金
(一)立项形式
学科交叉创新基金每半年征集1次,项目周期为2年。资助强度为5万元。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者应具备的条件:
(1)年龄不限(2年内退休人员除外);
(2)课题负责人每年在医院内工作的时间不少于9个月。
2. 申报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体现不同专业学科相结合(鼓励临床医学与基础科学),学术思想新颖,立项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方法合理可行;
(2)通过不同专业学科方法和技术的交叉,解决临床问题,开展合作研究;
(3)课题组成员中须包括不同专业学科人员,成员应具备实施该项目的研究能力和时间保证,2年内可达到预期目标。
(三)结题要求
结题时,须同时达到以下要求:
(1)提供1篇SCI期刊或科技核心期刊收录论文,成果标注“北京怀柔医院学科交叉创新基金”,英文:Beijing Huairou Hospital interdisciplinary innovation Fund;
(2)申报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完成标书的撰写)或申请专利1项(完成申报)。
二、科研骨干基金
(一)立项形式
科研骨干基金每年征集1次,项目周期为2年,分为一般和重点项目。重点项目每项3万元,一般项目每项2万元。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者应具备的条件:
(1)年龄不限(2年内退休人员除外);
(2)取得中级职称,或博士、硕士学位;
(3)课题负责人每年在医院内工作的时间不少于9个月。
2. 申报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本专业学科发展方向,学术思想新颖,立项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方法合理可行;
(2)课题组成员应至少一名高级职称人员参与,且具备实施该项目的研究能力、时间保证和基本研究条件,2年内可达到预期目标。
(三)结题要求
结题时,须同时达到以下要求:
(1)须提供1篇科技核心期刊收录论文,成果标注“北京怀柔医院科研骨干基金”,英文:Research Fund of Beijing Huairou Hospital;
(2)申报院外基金1项或申请专利1项(完成申报)。
第三章 院级基金管理
一、申报、评审程序:申请人向科教科提交项目申报书,由科教科组织专家召开项目评审会,进行评审并确定资助项目。
二、基金的申请、评审时间以科教科通知为准,课题周期为2年,同一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基金资助的不予申报。
三、基金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予延期,确需调整,按照科研管理部门要求走审批手续,课题结题后,剩余经费收回。
四、科教科定期组织有关专家,根据任务书对基金进展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未按要求结题者,收回研究经费,2年内不得再申报院级基金。
第四章 经费管理
一、基金不设间接经费,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编制预算。
二、支出要求见《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并符合财务科相关制度。
三、结题后所列的该基金项目撤销。剩余经费转入院内科研经费中,滚动进入下一轮科研基金。
四、基金项目负责人调出时,该项目撤销。剩余经费转入院内科研经费中,滚动进入科研基金。
五、经费管理使用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一)编报虚假预算;
(二)列支与本项目任务无关的支出;
(三)未按规定执行和调剂预算、违反规定转拨项目经费;
(四)虚假承诺其他来源资金;
(五)通过虚假合同、虚假票据、虚构事项、虚报人员等弄虚作假,转移、套取、报销项目经费;
(六)截留、挤占、挪用项目经费;
(七)使用项目经费列支应当由个人负担的有关费用和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等;
(八)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和规定的行为。
第五章 科研诚信要求
一、基金的申报、实施要遵循《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国卫科教发〔2021〕7号)有关要求,项目负责人在基金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失信行为。
二、因科研失信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人员,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在基金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按《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作出相应处理。
第六章 附则
本管理办法由科教科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关于2024年北京怀柔医院学科交叉创新基金申报的通知.docx
附件2:交叉创新基金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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