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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问题解答(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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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省市参保人员在北京就医,是否能享受北京的医保待遇?

答:不能。外省市参保人员成功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北京就医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按照“北京的医保目录、参保地报销政策(例如门诊是否报销,报销比例等)”执行。全额结算费用按照参保地规定执行。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报销执行“就医地的医保目录,参保地的报销政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能够报销什么,由就医地医保目录决定;报销多少钱等,由参保地政策决定。

全国各地的医保目录、报销政策不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比如药品、服务设施、诊疗项目,是否能报销,执行【就医地政策】;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是否报销,医保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2.外省市参保人员在北京就医,有几种医保报销方式?

答:外省市参保人员在北京就医,按照参保地医保政策进行报销,分以下两种方式。

01直接结算:异地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在北京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普通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业务”的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参保地跨省异地就医有关要求的,可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

直接结算的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北京市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医保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

02全额垫付:异地参保人员在北京就医因故无法直接结算的,参保人员与定点医院全额结算后,按照参保地规定手工报销(具体情况需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3.外省市参保人员在北京就医,能实时报销、直接结算吗?

答:所在参保地支持其参保人员在异地直接结算相关医疗费用(详情需咨询参保地),参保人员在北京开通直接结算业务的定点医院就医,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按规定就医,可直接结算相关医疗费用。

4.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参保人在三地就医,是否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答: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统筹区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在京津冀区域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住院、普通门诊就医、购药等,均视同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可直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