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科生教育管理制度--教学环节管理与质量控制
一、教师资格认定与课程安排要求
为规范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科教科根据首都医科大学的有关制度特制订与本科教学的有关规定:
(一)各级教师资格认定
各教研室根据首都医科大学的相关规定,做好各级教师资格认定,于每年的5月中旬,制定教学计划前上报科教科审核。
1.毕业实习带教教师资格
(1)毕业实习带教教师必须为本院医师。
(2)3年制毕业实习带教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3)5年制毕业实习带教教师:具有大本及以上学历,并具有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2.带课间见习的教师资格
(1)3年制见习:带教教师必须是3年以上的主治医师、护师,且有毕业实习带教经历。
(2)带见习的教师应参加所带教学内容的理论课的听课和集体备课。
3.课堂授课的教师资格
(1)本科以上学历,三年以上主治医师资格,且具有带见习经历。
(2)高年护师以上职称,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脱产或半脱产教学干事资格
(1)三年以上主治医师,具有带毕业实习或课间见习等教学经历。
(2)内科、外科教学干事脱产固定在科教科工作,人事关系在科教科,受科教科和教研室的双重管理。
5.物理诊断、外科学总论带教教师资格
(1)三年以上主治医师,具有带毕业实习或课间见习等教学经历。
(2)必须取得学校带教师资技能操作培训班合格证。
(3)物理诊断、外科学总论带教教师为全脱产,在科教科工作满一年,于每年年初(9月)更换,交接班。
(二)教师审批程序
各教研室主任每学年根据以上规定及科教科下发的授课计划,确定授课及带见习教师名单,于开课前2个月报科教科。由教务人员汇总交科教科科长,并报医院主管院长审批,审批合格后记入教师教学档案。
(三)课时规定
为保证授课的连续性,每位授课教师每门课程授课必须≥3学时,每门课程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任课时数不得低于70%,培养性讲课课时数控制在10-15%,每年授课教师的更换率不得超过20%。
(四)其他教学要求
1.原则上退休人员不再承担授课任务。
2.课间见习时学生必须见到病人,并保证每组学生有一位老师指导。
3.毕业实习的学生需跟带教老师值节假日及夜班。
4.课堂授课必须遵循教学大纲要求,并带教案和教材授课,课后将教案交到教研室。
5.教研室应选择符合任职条件并有一定管理能力的教师担任教学干事,按要求严格执行脱产或半脱产制度,教学干事必须服从科教科的统一管理,在规定时间更换。
6.为保证授课计划的顺利执行,各教研室对每门课程必须配备一线和二线教师,即实行A.B角制,以保证紧急情况时的补救。
二、医学专业学生(三年制和五年制)毕业实习环节的基本要求
临床实习是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学生将前期所学到的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与临床实践相结合的必要阶段,是锻炼和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培养临床思维的重要阶段。为加强和规范临床医学生实习环节的管理,保证临床实习计划的实施,特制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入科教育
1.对实习学生的入科教育实行分级负责,并有书面计划安排。
2.入科前教育内容包括:介绍医院基本临床制度;实习的重要性和对学生的要求;实习的各个环节及具体要求;常用临床技能培训、考核;重温医学生誓言。
3.入科教育:由实习科室的教研室主任或进行干事负责内容包括:科室基本情况介绍;相关规章制度;讲解实习要求;包括接诊病人、病历书写和技术操作程序等。
(二)入科实习
1.对带教教师和教研室的要求
(1)病区负责医师职责:在不影响医疗工作的前提下,各病区应尽量按照大纲要求,收治实习所需的病种和足够的病例;督促指导和检查实习带教教师的工作;按照教学大纲要求组织查房、小讲课、病历讨论等;认真做好学生的考核和鉴定工作,并与带教教师同时签字。
(2)带教教师职责:以教书育人为己任,有强烈的教学意识;按照《实习大纲》严格要求实习医生;认真指导实习的全部内容,包括询问病史、体格检查、诊断分析、鉴别诊断、质量原则、开医嘱、报告病历、技术操作和危重病人抢救等;尽量为学生创造临床实践机会,训练学生临床思维和操作能力;认真修改实习医生的大病历、首程记录等并签字确认,对不符合标准者,应要求修改后重新抄写。负责对实习医生的全面考查,包括业务技能、工作态度、思想表现,应严格考勤(学生请假应通过带教老师、教研室(组)主任和科教科,详见《学生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对无故缺勤者应予以批评并及时报教研室(组)主任和科教科。在学生出科前做出成绩评定和评语。
(3)教研室教学干事职责:定期抽查各病区病种收治情况;负责抽查实习病历,并负责存档;协调安排实习医生在门诊实习。
2.对实习医生的要求
(1)考勤制度: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实习学生考勤的规定,实行三级监督负责制,即实习科室带教教师、教学干事、班主任。学生请假必须向带教老师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学干事签字后,班主任方可批准,否则一律按旷课处理。带教教师负责实习医生的考勤登记,班主任每周抽查考勒1-2次,旷课2天的实习医生出科成绩为不及格。
(2)管床数:按学校要求,每位实习医生管病床数应不少于2张。
(3)病历书写:实习医生应在24小时内完成病历书写和首次病程记录,平均每周书写1-2份,带教教师用红笔批改后,实习医生应重新抄写。教师需对每份原始病历和重新抄写的病历进行评分,签字为准。
(4)病程记录和病历附页的填写:实习医生应在带教教师的指导下对所管病人及时填写病情记录和其他病历附页,并按要求整理病历。
(5)报告病历:实习医生应尽快熟悉所管病人情况,在主治医师或主任查房时报告病历。
(6)技能操作:在临床技能操作规程中,实习医生应在带教教师指导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掌握适应症、禁忌症及并发症,并学会其处理方法:在每个病区完成专科操作2-3项,参加手术5-8次。
3.教学活动
(1)教学查房:教学查房内容由教研室教学干事按实习大纲统一安排,于学生入科前做出教学查房计划,交科教科教务管理人员,以备督导检查;主持教学查房者应为高年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按首都医科大学教学查房模式进行。
(2)小讲课:小讲课内容由教研室教学干事按实习大纲统一安排,于学生入科前作出小讲课计划,交科教科教务管理人员,以备督导检查;授课老师应为高年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3)晚查房:实习医生应跟随带教教师参加晚查房,21:30 以后方可离开病房。
(4)值夜班:实习医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应跟随带教教师值夜班.原则上实习医生应在值班科室值夜班,所在科室暂时没有条件提供值班床位的,实习医生可于22:00回宿舍,并在早6点回到病房和带教教师一起早查房,准备早交班内容。
(5)早交班:值班实习医生跟随带教教师写好早交班内容,并参加交班会.
(三)出科考核
1.每轮实习结束前,由教学干事安排出科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理论考核,技能操作和综合能力“五站”考试(问诊、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病历书写和口试)。
2.“五站”考试的考官由经过学校师资培训过的高年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3.执行考、教分离制度,即带教教师不能担任所带实习医生的主考教师。
4.教研室于考核后向学生反馈考试成绩和考核中出现的问题。
(四)实习鉴定
1.实习鉴定分亚科实习鉴定和出科实习鉴定2种,前者由亚科负责带教的教师填写,后者由教研室教学干事填写。
2.出科实习鉴定是根据亚科实习鉴定,书写病历质量和数量,临床能力(“五站”考核)成绩,技能操作和理论考试成绩等对实习生做出综合评价。
3.教研室于学生出科后一周将出科考核各项成绩交科教科。
(五)实习记录
1.实习记录由实习医生本人填写。
2.各病区负责医师负责落实实习大纲中要求实习医生完成的实习内容和技术操作指标。
3.病房主管教师在实习医生出科前核对实习完成计划情况,并签字。
(六)监督机制
1.教学检查制度:科教科科长或副科长1-2次/月,科教科教务管理人员3次/月,辅导员1-2次/周,教学干事1-2次/周,科主任1次/学期。
2.教学检查记录由各级教学负责人妥善存档。
(八)资料保存
1.实习科室存档资料:实习计划和带教教师名单。
2.教研室存档资料:实习计划;带教教师名单;教学查房计划,教案和记录;小讲课计划和记录;出科考核计划、成绩和总结;实习生书写的病历;入科前教育资料。
三、教学查房制度
为保证临床实习阶段教学质量,根据首都医科大学及我院加强临床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制订教学查房和小讲课制度如下:
(一)各教研室应根据毕业实习大纲的有关要求及以下规定,制订实习班级教学查房计划,并上报科教科。
(二)时间安排:各教研室应按要求安排教学查房1次/周,按实习大纲安排具体次数。
(三)教师要求:由高年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承担,根据教学内容,选择有所专长的教师,教学查房应于课前写好教案。
(四)内容安排:各教研室应根据毕业实习大纲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教研室下属各专业的教学内容、专业特色和教学、实习时间比例,合理安排教学查房内容,并将安排提前发放给教师和同学,以便师生提前准备。
(五)听课对象:要求在本教研室下属各科实习的所有同学必须参加,学生组长负责学生考勤,并按要求做好教学查房记录。
(六)具体程序要求见《首都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医医院教学查房规范》。
四、杜绝教学事故的有关规定
为进一步保证教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严肃性,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预防教学工作中各种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有关规定如下:
(一)认真学习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的相关文件
教研室主任在每学期开课前,组织教研室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实施细则》,做到教师人人皆知。
(二)制定有效预防措施
1.科教科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校历,于每学期期中向教研室发放下一学期的教学任务通知书,并按时收回审核,编制课表,发给各教研室和班主任,由教学干事向授课教师发放书面教学任务书。
2.教研室主任在学期开始前,召开全体任课教师会议,强调教学相关制度及对教师的要求。
3.任课教师应将教学任务放在重要日程中,严格遵守教师守则,自觉采取各种方法避免漏课、误课。
4.各教研室指定明确的教学干事,严格执行“三提醒制度”,即教学干事发课表时、前一周和前一天电话提醒授课人。
5.科教科教务办公室应有教室使用应急预案:教研室主任应制定授课应急预案,即每门课设A,B角,2人同时备课,以保证紧急情况时的补救。
6.严格执行管理干部(教学院长,科教科长,教研室主任)听课制度,同行及督导专家听课制度,及时发现隐患,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五、临床教学评估制度
为了加强对临床教学工作的管理,及时反馈教学信息,提高临床教学质量,我院临床教学评估规定如下:
(一)评估内容
教研室管理、理论授课、临床见习、毕业实习等各教学环节的评估。
(二)实施办法:
1.对教研室管理工作每年评估一次,具体内容见《教研室工作评估表》,其评估结果作为评选优秀教研室的重要条件之一。
2.教学评估实行“三轨并进”的方法,即专家评价,同行评价,学生评价的三方综合评价法。具体评价内容见《首都医科大学授课教师评价表》,《首都医科大学课间见习教师评价表》等。学生评估随堂进行,专家、同行采取随堂听课和检查教案的方法进行评估。
3.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的重点是:首次授课教师及上一届教学评价未达到良的教师。
(三)教学评估的组织机构
由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长、科教科科长、各教研室主任组成领导小组,教务老师负责组织实施评估工作,班主任协助教务老师完成本班学生对老师的评估。
(四)奖励与处罚
各项教学评估结果作为教学检查的一项主要内容,同时作为评选优秀教研室,优秀教师的重要依据。医院每年对优秀教研室和优秀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教学工作完成不好的教研室和教师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给予处罚,并影响职称晋升,甚至取消教师资格。
六、教学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一)质量控制的目的
1.通过教学质量监控,掌握医院整体教学状况。
2.教师通过教学质量监控及信息反馈,不断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提高自身教学水平和质量。
3.学生通过参与教学质量监控活动,树立主体意识、积极、主动地与教师配合,自觉地投入到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过程中。
(二)质量控制的原则
1.公平性、公正性、公开性、客观性、可行性相结合的原则。
2.学生评价、同行评价与督导专家评价“三轨并进”的评教模式。
(三)教学督导专家和教学质量控制管理组
医院成立教学督导组,分别成立教学管理督导组、专家督导组。
(四)质量控制办法
教学质量监控包括教师授课质量监控、教学过程监控以及各教学环节标准的监控,采用学生评价、同行评价、教学督导、教学检查等相结合的办法。
1.学生评价
学生评价是通过网上“教学质量实时监控系统”和填写机读卡两种形式完成的,所有学生必须参加,对本学期所有对其授课的教师进行评分。
2.同行评价
医院组织各课程的同行专家对教师课程授课质量进行听课评价。
3.教学督导
教学督导制度是加强教学管理民主化,规范化的一种措施.由学校教学督导组按照《首都医科大学基础教学督导工作条例》所赋予的职责,组织督导教师,通过听课、观摩教学等形式,对授课教师进行客观的评价。
4.教学检查
教学检查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的重要环节,是一种综合性教学监督检查制度,它通过有计划有组织的多种形式的检查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教学工作总体状况,并对一定时期的医院教学工作进行比较全面的评价。主要由四个教学质量控制组完成,其内容包括:
(1)教学听课检查:做好听课检查记录并将意见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2)每学期由班主任召开学生代表参加的座谈会,交流教育教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学期末以考试为重点的检查:首先是考试的命题工作,从考试资格审查,试卷的印制与保管、考务准备、补考与缓考、阅卷与成绩填报、试卷查阅与保存六个方面规范考试工作;其次是考风、考纪的检查,对考场进行考试前清场,考试中巡视以及考试结束前的检查。
(4)课间见习、毕业实习:检查教师带教情况和实习学生的实习纪律,如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七、教学专项绩效发放方案(怀医字〔2017〕34号)
为鼓励医院职工积极开展教学活动,持续提高教学质量,兼顾效率与公平,制定此方案。
(一)教学专项绩效类别
教学专项绩效分两类:教学管理绩效和教学运行绩效。
(二)教学专项绩效发放范围
1.教学管理绩效:各教研室主任;教研组组长;教学干事。
2.教学运行绩效:根据实际完成的教学任务,发放给相关教师。
(三)教学专项绩效发放标准
1.教学管理绩效
每月发放一次,基本标准为:
(1)教研室主任、教研组组长、教学干事:
承担教学任务类别数× 200元/月。
注:教学任务类别包括全日制学生、3+2学生、5+3学生。
(2)脱产带教教学干事:1000元/月;脱产带教老师600元/月。
(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教学干事:1000元/月。
说明:
(1)医院教育委员会将根据《教学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及《教学管理绩效评价标准》每月对教学管理人员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后发放管理绩效。
(2)同一管理人员承担多项教学管理工作,以最高条款标准发放管理绩效,不兼得。
2.教学运行绩效:
(1)理论授课:正高100元/学时;副高80元/学时;中职60元/学时。
(2)临床实习:每人每周100元。
(3)临床见习:40元/学时。
(4)小讲课、病例讨论:200元/次。
(5)教学查房:300元/次。
(6)考试考核:40元/学时。
(7)出题阅卷:出题200元/套题;阅卷100元/套题。
(8)培训:80元/学时。
说明:
(1)以上8项教学活动以科教科正式下发教学任务为准,不含科室自行安排的讲座、查房等。
(2)科教科将对以上教学活动进行督导,发现问题根据《教学任务完成情况评价标准》予以扣除部分绩效。
四、本绩效方案经医院院长办公会讨论后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教学绩效标准同时废止。解释权在医院科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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