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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教学

北京怀柔医院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导师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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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工作,对3+2学员进行全程全方位指导和教育,提高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导师实行医院和专业基地双重管理,共同对助理全科医师导师进行选拔、聘用、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原则上负责3+2学员从入院开始到培训结束的全程管理。

第三条  导师的选拔及聘用:

(一)导师为兼职岗位,每年由医院根据当年3+2学员数量,从各教研室按照导师与3+2学员1:1比例进行选拔聘用。

(二)任职的基本条件:

1.具备主治医师(满3年)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医师。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患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3.定期参加师资培训,熟悉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规定,热爱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4.担任或曾担任过3+2学员临床指导医师工作,能够胜任日常临床带教工作。

(三)选拔及聘用:每年由医院根据入学3+2学员数量制定导师岗位需求数,组织选聘工作。由个人填报申请表,科室主任及专业基地主任审核,医院择优聘用。

第四条  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

(一)做好3+2学员临床轮转日常管理工作,引导学员遵守院规院纪。

(二)关心和帮助学员,做学员的良师益友。深入了解学员的思想动态,并有针对性地提供指导和帮助,及时上报学员的突发事件。

(三)掌握学员临床工作和学习情况,督促指导学员按时完成培训任务,协助培训规章制度和培训方案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向其指导医师及教学主任、专业基地主任沟通汇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深入了解学员临床轮转期间的管理病床数、病种数、病例数、技能操作数量、值班及考核情况等临床工作和培训情况,敦促学员完成培训工作量要求,成为能够胜任助理全科医师岗位的实用型全科医学人才。

2.协助督导学员的业务学习,掌握学员参加教学查房、小讲课、技能培训等活动的出勤率,并对学员日常学习予以指导。

3.协助做好学员日常考核管理工作。了解学员出科考试的情况,监督并协助科室安排学员出科考核。

(四)每月至少与所负责学员交流一次并记录;每个月至少和所负责学员的指导医师沟通一次并记录;必要时应及时向专业基地负责人以及科教科汇报情况。

第五条  待遇

(一)导师在聘期内,给予相应津贴:导师津贴为200元/生/月,每年发放一次。指导学员一次性通过助理执业医师考核奖励导师1000元。

(二)导师参与其他教学工作,按规定发放相应教学经费。

(三)承担过导师工作,在参与教学评优、职称晋升时予以优先考虑。

第六条  考核与奖惩:

(一)导师由专业基地每年考核一次。在本人工作总结的基础上,通过助理执业医师考核通过情况、临床阶段结业考核通过情况、学员座谈情况等形式综合了解导师工作情况予以评定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合格和不合格。

(二)对于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取消导师资格。

(三)如在聘期内出现较大问题者,可随时取消导师资格。

(四)医院将在考核基础上,每年评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导师,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  本办法经院长办公会通过并执行,由科教科负责解释。 

北京怀柔医院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