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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怀柔医院关于成立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专家委员会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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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工作,持续提高培训质量,按照《北京市农村地区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文件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成立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专家委员会(简称专委会)。

一、工作目标

1. 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行专家委员会、科教科、专业基地三级管理,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委员由教学督导组专家、专业基地主任、科教科及相关职能部门科长等组成。

主任委员:教学院长

副主任委员:各副院长      

委员:科教科科长、副科长;人事科科长、财务科科长、医务科科长、护理部主任、绩效办主任、后勤保障科科长、安保科科长、专业基地主任、教学督导组专家

2. 专委会实行主任委员负责制,主任委员负责召集会议,落实北京市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相关政策与要求,讨论解决培训中遇到的问题。专委会每年应召开工作会议至少一次。

3. 办公室设在科教科,协助主任委员组织召开专委会,完成会议记录并保存,督促各职能科室及专业基地落实专委会会议要求,协助专委会指导、监督专业基地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完成情况。

4. 专业基地负责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日常管理,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并监督各轮转科室做好日常教学工作。

二、专家委员会职责

1. 协调各相关职能科室加强对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人力、财力、物力投入,不断改善培训条件,建立师资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指导医师的带教积极性。

2. 结合北京市卫健委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要求及我院的实际情况,对助理全科医师的培养提出指导意见,审定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与培养方案,对规范化培训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等重大议题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3. 对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方案进行监督、检查,出现违规情况,专委会有权对专业基地提出处理建议,并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4. 协调解决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不断规范专业基地教学管理水平,提高培训质量。

5. 注重持续质量改进,督促专业基地做好工作计划、总结及质量分析。

本决定自签发之日起执行,由科教科负责解释。 

北京怀柔医院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