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办公室
(一)在党委书记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完成党委、工会、共青团、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等各项工作。组织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有关文件、决议、指示。
(二)组织安排党委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负责各种会议的材料准备并作好会议记录。
(三)根据党委决议或党委领导的指示,起草党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决议、决定、纪要、通知、信函、简报以及领导讲话等,并做好各类文件的归档工作;审核有关部门起草的以党委名义下发的各类文件,并报党委领导签发。
(四)转递或办理各部门领导的请示、报告、工作计划、情况反映、批评与建议等;代表党委做好来人接待和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工作。
(五)督促检查各部门和各党支部贯彻落实党委决议、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对党委领导的批示及时传达、催办、检查、督办, 将进行情况向党委报告,并做好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六)配合党委做好干部的教育培养和考核选拔工作。
(七)制定党员教育计划,组织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创先争优等活动。
(八)做好党的组织发展工作,负责入党函调、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填报党员情况统计报表。
(九)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与沟通,协助配合开展各项活动。
(十)管理和使用党委印章,负责审定下属党组织印章的刻制;出具党委对外介绍信和有关证明。
(十一)党办人员必须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对党内文件、档案及各种机密材料,必须落实责任,专人保管,定期检查、清理,杜绝泄密。
(十二)完成党委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