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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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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怀柔医院安保科共有职工6人。安保科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全面负责院内消防管理、治安保卫、交通及停车场、门禁管理、监控值守、应急处置等工作。安保科是医院安全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科学的管理和高效的执行力,为患者和医护人员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环境,其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开展治安保卫基础工作建设。

(二)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群众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本单位治安秩序的意识。

(三)制定和组织落实各项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工作。

(四)根据需要选配保卫人员,为治安保卫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

(五)开展防火、防盗窃、防抢劫、防爆炸、防破坏和防诈骗、防泄密、防治安灾害事故等治安防范工作。

(六)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医院稳定。

(七)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生在医院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并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调查。

(八)向公安机关报告本单位的重大不安定因素,协助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采取预防和化解措施。

(九)协助公安机关管理本单位的暂住人口和其他外来人口。

(十)领导医院内部群防群治,组织开展治安保卫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及维护工作。

(十二)负责医院内部要害部位、公共场所、消防、计算机信息网络、贵重物品、危险物品等治安管理;定期开展治安保卫安全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及时化解内部不安定因素和消除治安隐患。

(十三)负责制定落实医院安全保卫工作计划,按要求写出工作总结,制定医院安全保卫制度,经审核批准后,负责制度的检查落实工作,制定医院各种安全责任书,并与科室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等工作。

(十四)负责对医院内巨毒、巨麻、放射源等危险品的监督检查工作。

(十五)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治安保卫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