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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中心

特病患者就医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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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特病患者就诊时,应主动向诊治医生讲明是特病患者,请医生开具处置单,去门诊大厅6号窗口取门诊病历。

2. 特病用药和医保用药分别开具,请到门诊地下一层特病窗口交费。

3. 请及时将检验结果及各种检查报告交给诊治医生,放入病历中存档。

4. 急诊抢救的特病患者,需全额缴费手工报销相关费用,急诊科医师开具用药底方、急诊诊断证明(含急诊抢救治疗的起始时间),收费处出具全额结算证明。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