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怀柔医院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导师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
为加强我院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工作,对3+2学员进行全程全方位指导和教育,提高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医院特制定《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导师管理办法》,按照导师与3+2学员1:1比例,向各教研室招募选拔助理全科医师导师,要求如下:
1. 各教研组最少报名人数见表
各教研组导师数量分配表
教研组 | 人数 | 教研组 | 人数 | 教研组 | 人数 | 教研组 | 人数 |
心内科 | 4 | 肾内科 | 3 | 外科 | 2 | ||
呼吸科 | 4 | 血液肿瘤科 | 3 | 妇产科 | 1 | 皮肤科 | 1 |
消化科 | 3 | 神经内科 | 3 | 儿科 | 1 | 眼科 | 1 |
内分泌科 | 3 | 急诊 | 2 | 中医科 | 1 | 耳鼻喉科 | 1 |
风湿免疫科 | 1 | 120 | 1 | 康复科 | 1 |
请各科室积极组织报名,可以多报,择优聘用。
2.具备主治医师(满3年)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医师。
3.定期参加师资培训,熟悉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规定,热爱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4.担任或曾担任过3+2学员临床指导医师工作,能够胜任日常临床带教工作。
具体管理办法、导师岗位职责和待遇详见附件通知。请各科室教学干事于4.17(周一)下班前将导师申请表发到科教科邮箱jiaoxue236@126.com,联系电话:8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