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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及青年项目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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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今接到2023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通知,我院将组织申报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3年度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含专项)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一)面上项目

    面上项目是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主要部分,主要资助科技人员在项目指南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技术研究。面上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20 万元/项,面上专项资助强度不超过 30 万元/项。面上项目研究年限不超过 3 年,面上专项研究年限为 2 年。申请面上项目,须在《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指南》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选题。具体内容见附件指南。

    (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定位于发现和培养创新型青年科技人才,支持青年科技人员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为其尽早确定研究方向奠定基础。平均资助强度 10 万 元/项,研究年限不超过2年。

    以下科技人员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1.正在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和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任何一类的,以及获得上述项目、课题任何一类支持的。

    2.1987年1月1日(不含)以前出生的。

    二、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当是申请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⑴ 所在单位是依托单位;

    ⑵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经历,且能保障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

    ⑶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 2 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技人员推荐。

    符合⑵、⑶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技人员,经与在基金办注册的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申请项目。该依托单位应当将其视为本单位科技人员实施有效管理。

    2、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项目,但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通过其在职的单位申请项目,申请时须提供导师同意申请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项目获得资助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纸质版申请书一并报送。

    (二)申请人管理规定

    1、申请人每年度只能申请 1 项市基金项目。

    2、科技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市基金项目:

    1)负责在研市基金项目 1 项(含)以上的;

    2)负责在研市科技计划课题 2 项(含)以上的。

    3、科技人员参加的市基金项目、负责的在研市科技计划课题合计不得超过 3 项。

    4、申请人连续两个年度申请市基金项目未获资助暂停申请市基金项目 1 年。

    5、申请人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且在市基金项目资助周期内须在依托单位任职。

    三、申请书撰写方式

    申请人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线撰写申请书。登录地址:https://nsf.kw.beijing.gov.cn/bjnsfweb/,并请于6月2日17:00前通过该系统将电子申请书提交,我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申报要求

    请各科室组织相关人员积极申报,有意愿人员请于5月20号前联系科教科获取系统账号,联系电话:8093,联系人:刘白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