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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教学医院关于组织开展首都医科大学2023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通知

来源:科教科 发布时间:202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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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研室:

    为做好2023年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的说明

    (一)课题分类

    本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分为以下三类: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专项课题。

    1.重点课题与一般课题:申报方向参看《首都医科大学2023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

    2.专项课题:本年度该类课题为前一年度申报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未入选,但经过学校评审专家组评审认为可以立项的课题。拟立项名单见《专项课题拟立项情况汇总表》(附件2)。

    (二)资助金额及研究期限

    1.重点课题的单项最高资助金额为1万元/项,研究期限原则上为2年(2023.01——2024.12);

    2.一般课题的单项最高资助金额为0.5万元/项,研究期限原则上为1年(2023.01——2023.12);

    3.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资助范围按“首都医科大学2022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指南”执行,各学院在申报重点课题时,应围绕年度学院教育教学工作重点立项,原则上除“课程思政”课题外的重点课题每个学院每年立项不超过2项。

    二、申报方式与程序

    (一)申报方式

    1.本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采用线上填报方式。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专项课题均需填报。

    2.系统拟于3月3日至3月10日对申报教师开放。请严格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和审核。因评审时间紧张,恕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程序

    1. 申报教师于2023年2月17日前将项目电子版申报书发送至教学邮箱:jiaoxue236@126.com,科教科进行初步审核。

    2.申报教师于3月3日至3月10日按照《首都医科大学2022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线上平台填报说明》(暂未发布)中的操作步骤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交至学院审核。

    3.学院负责年度课题立项的初审工作,初审合格的项目由学院在平台填写审核意见并提交至教务处审核。

    (三)申报要求

    1.未完成以往年度校级项目结题的教师,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新的教学研究课题。

    2.学院鼓励各系部、各临床医院、各教学医院在保证课题质量的前提下积极组织教师申报,统筹教学经费,与学院共同资助课题立项开展教学研究工作。

附件2 专项课题拟立项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1 首都医科大学2023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指南.docx

附件3(重点及一般课题)首都医科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书.docx

附件4(专项课题)首都医科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书.docx